现转发研究生院相关规定:
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南昌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
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南昌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管理规定(试行)》(昌大研字[2007]29号)文件要求,2010-2011学年南昌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申请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把关
1、各学院辅导员、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一定要严格按照《南昌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管理规定(试行)》文件要求把好关。
2、申请校外住宿的研究生必须经导师同意并签署意见,如发现冒充导师签名者,将取消外宿申请资格。
3、申请校外住宿的研究生必须征得家长同意并且家长需联系辅导员,告知同意其外宿,否则取消外宿申请资格。
二、认真执行,材料齐全
1、申请校外住宿的研究生在申请时必须附上相关材料,无材料者或材料不齐者不予受理。
2、递交的相关材料复印件需经导师签字确认。
3、本学年申请校外住宿的时间为2010年9月至2011年7月,原校外住宿申请已到期限的研究生需办理续申请手续。
4、《南昌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管理规定(试行)》、《外宿审批表》、及《协议书》可到研究生之家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三、按时申请,认真审核
1、5月20日至25日研究生向各学院提交校外住宿申请。
2、5月26日至31日各学院审核校外住宿申请并签署意见,6月3日前将审核合格的申请材料、相关证明和《南昌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申请汇总表》上报至研究生院,电子版材料通过办公网发至研究生院刘洋老师信箱。
3、6月8日至15日研究生院审批并将结果予以公示。
4、7月3日前办理相关退宿手续。
四、因青山湖校区住宿已满员,本学年暂不办理申请到青山湖校区住宿。确实因科研需要,经导师同意可以申请办理校外住宿手续。
附件:2010-2011学年南昌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申请汇总表
南昌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一:校外住宿审批表.doc
附件二:校外住宿协议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