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派对象
1. 外国语学院2015级西班牙语、法语、俄语专业本科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学业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申请基本条件
(一)西班牙卡斯蒂利亚拉曼查大学西班牙语专业项目:
1. 课程GPA不低于3(以4分制计算);
2. 无不及格课程记录。
(二)法国普瓦提埃大学法语专业项目:
1. 课程GPA不低于3.35(以4分制计算);
2. 无不及格课程记录。
(三)俄罗斯巴什基尔国立大学俄语专业项目:
1. 课程GPA不低于3.35(以4分制计算)
GPA核算的课程包含I类通识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
三、遴选办法
学生自愿报名,学院将按照报名学生的平均学分绩进行排名,从高到低进行遴选。其中,西班牙语专业选派3名学生,法语专业选派5名学生,俄语专业选派3名学生。
四、交流学习时间
2017年9月-2018年6月
五、学习形式和内容
学生将赴境外合作院校进行为期一学年的专业课程学习,在境外期间所获得学分将转换为我校本专业相关课程学分。选派学生出国前,院系应为其制定详细学习计划。
六、资助标准
1.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奖学金标准(2010)》,向外派学生提供相应资助,用于支付在外学习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书籍资料费等。 2. 俄罗斯巴斯基尔国立大学俄语专业项目免缴该校学费及住宿费、西班牙卡斯蒂利亚拉曼查大学项目免缴该校学费,但需缴纳住宿费。法国普瓦提埃大学项目、按照外方学校标准缴纳相应学费和住宿费。
3. 项目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我校学费及其他费用。
七、选拔流程
学院组织项目宣传、报名、选拔和院内公示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于2017年3月22日前按照有关要求将候选人名单报国际交流学院项目拓展与管理办公室。
2017年4月初向全校公示选派学生名单。公示结束后,国际教育中心(国际交流学院)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指导选派学生办理后续手续。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83969276
外国语学院
2017年3月20日